序 号 |
信 息 |
1 |
非高等学校专职教师,不能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考试。 |
2 |
本次报名时间为2008年11月15日-2008年11月30日.网上报名成功后,请牢记报名序号,现场确认和修改报名信息时需要该信息.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。 |
3 |
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12月12日-18日,逾期不再办理。地点是本人网上所选的报名认证机构所在教育局.考生持本人18位号码的身份证、学历证书(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)原件、复印件以及网上报名序号。考生按规定缴纳考试费及书费。 |
4 |
考试时间2009年3月14日, 教育学(上午8:30-10:00) 心理学(上午10:30-12:00). |
5 |
教育学、教育心理学考试采取闭卷、笔试形式,每科试卷满分100分。每年考试一次,每年三月第二个周六举行。考试分中等(含中学)学校和高等学校两个层次进行,高等学校起始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,中等学校起始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。 |
6 |
单科考试成绩60分为及格,两门考试均及格者,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核发《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、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》,单科及格发单科成绩单。本次考试不及格的科目,可随下一次考试报名补考,补考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。经补考仍不及格的,单科成绩作废,再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,应当重新参加全部课程考试。 |
7 |
考试作弊者,成绩作废,3年内不得再次参内教师资格考试;已经取得教师资格,按骗取教师资格论处,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。《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、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》有效期5年,5年内没有取得教师资格的,应重新参加考试。 |
8 |
成绩查询时间2009年4月-2009年12月. |